您好,以下回答内容参考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相关信息:
我曾经办过北京市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的业务,属于北京市内迁入一日办结。
需要您单位人事部门开介绍信,然后您去海淀人才中心把您集体户口的个人页和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口管理单位的公章取出来。
然后到您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个人页、房产证、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就可以办理了。只要出具的材料齐全,当时即可完成办理个人户口。
身份证不需要重新办理!
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
将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操作起来并不复杂,只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单位开介绍信,随便什么理由。用介绍信去人才拿户口首页个人页,带这些东西和房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直接去房本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记得带照片。。。。然后,也可以顺便办身份证。理论上,办完了应该告知原人才并去签个字,也可以无视他们。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个人户口(家庭户)在中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
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
先去单位开一个同意转出证明,拿你房产证去昌平派出所直接办理迁入就可以,不用那么麻烦,都是联网的,去年刚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