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区内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委员会,双方互相指责对方不合法,同时和两家物业公司签订了为物业管理合同。

这个问题应由谁来管理,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2025-03-04 13: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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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扯皮的事,一般业主委员会来确认物业公司的,如果物业公司有管理不到位情况,业主委员会有权换了他,一般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该有签一份合同,如果违反合同,就举证来更换。 业主委员会合法不合法,要看业主意见,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但现实有很多,同一个小区业主意见不统一,业主委员基本都是物业公司订下来,或者提供几个候选由你自己选择,但你可能都不认识,到时不选也罢,选也罢,基本都由物业公司自己定下来了。如果不能解决就到所在村街道办去协调解决。村街道办解决不了就往区街道办。一级一级往上反应。

回答2:

如果想确定合法就是召开业主大会公开投票,已确定重新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才是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就是报到国务院还是要重新召开业主大会。重新确立业主委员会,既然双方都有物业公司,那就把物业公司的方案一并在业主大会上讨论投票。
监督人员:当地主管部门、街道及双方物业、广大业主。

回答3:

这两个业委会是怎样形成的?一般这种情况一定存在一个业委会是违规操作产生的。届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解散其中一个业委会,对应的其所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