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关系上的纠纷,求法律人士解答!急!!!

2025-03-05 05:03: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虽然你没有将你们所签订的合同传上来,但是初步来看是你理亏;

关于你要提前解除合同,这是你不遵守先前合同承诺的表现,白话就是:你自食其言在先。如果你在自食其言的基础上,还要给人家造成损失,那你是不是有点过头了呢?呵呵

     法律上:当事人签订合同后,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出现法定事由;否则不能单方随意解除合同;法定事由主要是指:一方严重违约,比如房子漏雨房东你给修等,严重情形,你才能解除合同;

    按照以上的规定,你可以想一想你是不是理亏呢?现在你的状况是,对方同意和你解除合同,你们这是协议解除;但是基础是你不能给人造成损失。其实对方没有错。给你的条件也行是苛刻了点,但是都是为了避免因为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所导致的招不到人的损失。对吧?

    你这是我这么久以来回答的唯一个提问者理亏的,呵呵

  补充一点如果你的租赁合同有约定说:双方可以随意随时解除合同的约定的话,这样你就自由了,呵呵,我相信房东和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没那么傻啊~

关于你所说的;约定和法律的效力问题上:民事关系中约定大于法定;关于你的违约责任:一般租赁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就是违约金了,没有约定违约金,那就是实际损失,如:房东再合同有效期内,招不到下一个租房子的人,收不到的租金,由你承担~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有问题留言吧;

回答2:

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把你们的合同也附上,房屋租赁合同,尤其是像你这种和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一般都依据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的话那就要依据公平责任来看了。
在我看来你这个关键就是提前告知的义务是提前一个月还是三个月的问题,你那个二房东是从他不损失的前提下来看的。你其实也没必要为这个费多少周折,在网上帮他找个人顶你过去就算了,没必要两个人撕破脸。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多条路。长远看,这个事情能找人顶了最好了。

回答3:

首先以合同为准, 如果你同意二房东的做法,就以二房东的做法,不一法律规定为准。如果你不同意二房东的做法,就按合同来,否则就违约,违约责任看合同约定。

回答4:

按照合同来解决,如果你列的“第十条”,没有其它条款相抵触的话,那你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来接触约定,不过实践中你的押金要起来很麻烦

回答5:

二房东作法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