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是西藏自治区的东大门,2014年以前并没有昌都市而是昌都地区,所辖13个县辖区,2014年11月撤销昌都区设昌都市(地市级)辖一个区(卡诺区)十个县,包括24镇,118乡,其实地理位置就是同一个地方,只是叫法上地区改成市,辖区范围也只是微小调整
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