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买卖过户吗?

2025-03-20 19:34: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但需购买满5年,出售时补价差和缴出让金等相关价款,并取得完全产权,政府享有优先回购。如购房不满5年,不允许按市价出售并不能高于购买时单价,该房只能出售给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相关政府部门。

回答2:

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二、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
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没有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
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如果帮到你了,还请鼓励下,谢谢

回答3:

经济适用房满足条件后可以买卖过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一般各地规定年限是住满五年。

回答4:

1、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要看经济适用房是否满5年。 2、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按照市场价出售的,需要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而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相关的部门收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回答5: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1.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 年,申购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申购经济适用房5 年后再行转让房屋的,此时经济适用房已可以流通,因此合同有效。当事人要求办理过户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