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只有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或者重伤,经公安机关多次传唤,拒不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下达拘留证,并进行网上通缉。也就说只要打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就可能被网上通缉。
条件是构成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且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可以上网通缉。打人要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必须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
“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公安部通过传真或公安机关内部系统网络,会在一小时内将通缉令发至各省公安厅,包括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近期清晰照片等相关内容在12小时内就会传到派出所、治安、巡察、监所等部门的每一个作战队员手中。
这些单位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关系及可能隐藏的落脚点完成架网布控,布署对辖区外来人口集中的出租房屋、中小旅店摸排,在重点路口设卡盘查、巡逻蹲守等工作。
目前在一些通讯系统较先进的地区,这个速度会更快,通缉令在30分钟左右即可下发至二级指挥系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络通缉
只要打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就可能被网上通缉
网上通缉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长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条件是构成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且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可以上网通缉。打人要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必须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很显然,只要打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就可能被网上通缉。只是值得注意的是:网上通缉的信息在公安内网,并不对普通互联网开放。
根据相关规定 以下三种在逃人员必须上网:1999年7月1日以后,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人员要在一个月以内上网;看守所、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要随时上网;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上网,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
所以仅仅打人一般不会网上通缉的。
伤残鉴定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