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2025-03-01 09: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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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综合协调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管理、机要、档案等工作;牵头组织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公开、直属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承担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承担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全省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旅游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旅游产业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全省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评估工作;承担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考核和督查工作。
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营销战略,承担组织协调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旅游产品在客源市场的推广营销工作;承担策划并组织实施全省性大型旅游节事活动及相关专题活动、市场营销活动,负责审核并指导全省旅游节事活动;协调推进智慧旅游;组织旅游宣传品制作与发放工作;承担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务;承担港澳台旅游事务;指导协调我省在省外、境外设立的旅游机构相关业务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拟订和监督实施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统筹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协调推进旅游产业项目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引导全省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统筹协调旅游商品和旅游演艺项目开发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监督管理处
负责全省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拟订旅游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导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及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文明旅游;参与协调指导旅游价格和旅游保险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拟订全省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政审等工作;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等级标准,承担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和等级考试工作;承担旅游人才对口支援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后勤中心
承担委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成立于 1995 年,隶属于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职责为受理和处理全省范围内涉及旅游服务质量纠纷的投诉,在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授权、委托下,承担全省旅游执法工作,检查、查处旅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旅游质量投诉处理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付工作。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职责,同时依法开展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并承担全省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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