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每年提取一次,时间限制为12个月。
以扬州市为例,依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的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职工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年办理一次;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当前月缴存额的60%,每年度可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房租金额和本市规定的当年租房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提取额度,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租金核定提取额度。
每次提取必须间隔12个月。
购房贷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间隔时间均须间隔12个月以上,对月不对日。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间隔是一年一次;用房产证提取公积金,间隔是三年一次;这里指的一年是12个月。
拓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参考资料:
公积金提取_百度百科
不是的。
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不用间隔12个月。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