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做到的是: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好利益协调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引导机制,教育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合法、合理获取利益的观念。其次,要建立健全利益约束机制,约束和规范社会组织的利益动机和行为,引导它们合理选搏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摔利益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再次,要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调整不同利益群体或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尽最大努力调整、缩小人们之间的利益差距。最后,要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给利益受损的个人或群体提供一定的补偿,提高公平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好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首先是优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形成反应灵敏、运作有力、执行有效的工作链条。其次是切实推进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搭建多种平台,扩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再次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像分析经济发展形势一样分析社会组织和群众利益诉求形势,像抓重点工程项目一样对待和处理好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问题。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要开展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完善各类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
四是要建立和完善好权益保障机制。首先,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所有社会组织中的从业人员都能享受到同城同待遇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就学等政策,同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帮助解决困难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其次,是不断改善就业环境。将社会组织就业保障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到实处;健全社会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并制定相应的社会组织就业优惠政策,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运作。再次,保障好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政治参与,让他们有机会参与社会政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
五是要建立和完善好登记和管理机制。首先在登记注册上可降低门槛,登记管理机关要依照法规要求严格把好准入关,政府部门也应解除一些不必要的束缚。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好日常管理机制,坚决纠正多头管理的问题。现在有的社会组织已深陷“婆婆多、难伺候”的困境,尤其是那些社会影响比较广、发展前景看好的社会组织,有多个部门强拉其“入伙”,归于自己磨下,致使这部分社会组织面临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无所适从,且又谁都不能得罪,疲于应付的局面,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除此“顽疾”,正本清源,才能确保社会组织真正步入健康有序发展的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