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确定是否应当享受经济补助。
目前,已经出台的政策是: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的义务兵,退伍后至今为农村籍,年龄已经达到60周岁的,可以按规定每月领取补助金。
本案,如果1987年退伍后至今仍然为农业户口,年龄已达60周岁的,可以享受经济补助。年龄不到60周岁的,还不能享受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