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定: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透明度。
“近三年上市公司分红状况,特别是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都有较大改进,证监会拟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这些措施包括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
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一直十分重视上市公司回报股东,鼓励、引导、监督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完善和切实履行红利分配政策。不过,上市公司的分红情况仍然不尽理想,同成熟市场相比差距较大。对此,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拟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
“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所有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负责人说,一方面要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决定公司的分红政策;另一方面,要对分红安排进行具体规划,细化对股东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等,增强红利分配的透明度,便利投资人决策。此外,红利分配的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导致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同时,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监管机构对分红问题应作出全面和重点的检查、监督,对不当行为和不合理情形,要严肃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