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不少单位存在类似的情况,主要是对往来科目的核算不重视或者不理解。每个科目的设置都有其自身的道理和特点,将科目混用后就混淆和模糊了该科目的性质。比如说应收账款,如果出现负数,实际意义就是代表的多收(也就是预收)了客户的账款,这时候如果继续挂应收账款的贷方,那就无法反映出应收账款科目的真实情况,即使应收账款很多,但如果预收情况也多的情况下,那借贷相抵就所剩无几(有个单位应收账款几百万,而预收的也有几百万,结果全记入应收,应收余额还不到一百万,严重影响了对应收账款的判断分析,因为应收和预收的并非就是同一个企业的),这种情况下就无法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账款回收情况,不便于账款的账龄分析和回收管理,所以建议往来科目不要混用,要分性质记入对应的科目,别因为偷懒或者不理解而对会计科目的核算失去了最基本的原则。
负数应该是预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