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看法,轻伤以上。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构成轻伤。27cm已经超过这个标准了。不过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建议找专业鉴定机构或人员鉴定。
搜一下:我哥被人用菜刀砍伤背部伤口累计长达27CM.请问这能达到什么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