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的交易采用类似于“拍卖”的公开竞价的方式。在委托交易的制度下,每个投资者j进行各自的报价,不同的报价在交易所的计算机系统中,进行撮合交易,从而成交。具体来看,撮合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举个例子。G股在某日10:40左右的买入申报如下表。
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丁应当最先成交,乙最后成交,甲和丙的价格相同,但丙报价时间早,因此丙比甲先成交。因此成交顺序应当为:丁→丙→甲→乙。
以上是买入的情况,但买卖是两个人的事情,一头热不能解决问题。一般来讲,只有买家的价格高于卖家时,卖家才愿意出卖,交易才能达成。按照规定,当买家最高出价与买家出价相同,就以卖家出价成交;当买家报价高于卖家出的最低价,就以卖家最低价成交;如果买家出价的最高价高于卖家报出价时,就以买家出价成交。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多位卖家中,如果卖家最低愿意出13.30,那么就以13.30元成交;如果卖家最低愿意出12.95,那么就以12.96元成交;如果卖家愿意出13.29,那么就以13.30元成交。
这种情况是成交不了的。只有等到买方或卖方其中一方妥协了,自然能成交的。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1、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温馨提示: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6-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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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买价和卖价不一样也有可能成交。比如买一10元的委托,碰上9.9元卖出下单,那么就会以10元成交。
总会有一个相等的价格,在这个价格上既有人愿意卖也有人愿意买,这个就是当前价啊,当然要一直等下去,否则就按当前价进行获利或者割肉。
买方用卖价成交。
卖方用买价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