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共8层,1.2层是商店,商店的每个分隔单元面积200m2,3-8层为住宅每层建筑

2025-02-23 13: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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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1条,该建筑非强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第8.5.8条:“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m2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8.5.8条解释:本条规定的厨房均为商用厨房,规模较大的单位自用食堂厨房可参照执行。据统计,厨房火灾是常见的建筑火灾之一。厨房火灾主要发生在灶台操作部位及其排烟道。从试验情况看,厨房火灾一旦发生,发展迅速且常规灭火设施扑救易发生复燃;烟道内的火灾扑救又比较困难。根据国外近40年的应用历史,在该部位采用自动灭火装置灭火,效果理想。 目前,国内外相关产品在国内市场均有销售,不同产品之间的性能差异较大。因此,设计时应注意选用能自动探测火灾与自动灭火动作且灭火前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具有防复燃功能且灭火效能一般应以保护面积为参考指标)较高的产品,且必须在排烟管道内设置喷头。有关装置的设计、安装可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进行。考虑该建筑为多层建筑,疏散相对容易,但特别还有地下一层的关系,建议遵从8.5.8条。放弃自喷系统而设置厨房自动灭火系统。只是设置一个局部灭火系统,投资少而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