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主要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具体分为两步: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和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前者包括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后者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