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退还给销售方。
既然已经认证并抵扣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对于你们公司的这种情况,发票是不可以直接退还给销货方的,要去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掉才可以!
已经认证的发票就不能退回了,开错了是指什么错了?没认证的可以退回去重开的,但要和开出单位协商好
既然能抵扣怎么会开错?
可以的。
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