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的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2025-02-25 00: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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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会写字,可以按手印。可以由代理人代写,但是当事人必须亲自去民政局按手印。既然双方都想离婚,在民政局就能解决的。

不会签字就要诉讼离婚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说法。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四十二条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
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

回答2:

是的,不能代签!
因为婚事你姐姐结的,不是你,当然离婚签字也不能代替。
去法院诉讼吧。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残疾人可以像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楼上的说可以代签,那你看下中国法院网的这个判决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67641

回答3:

  《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1、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2、生活费的确有点。不过立案不进行实体审查,法院不给立案你可以建议他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对于该裁定你是可以上诉的。
3、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在诉求里面写上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然后在事实理由里将共同财产列举。不需要什么证据,房子啊,存款啊,物品啊,能看的到的都主张就好了!

回答4:

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你姐不是不认字,如果不认识字还好一点,精神状态正常,智力正常的情况下,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或近亲属可以代填,然后由当事人按指印就好,但是你姐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人,民政局的工作人不予受理是正确的,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没有错,去法院解决吧!

回答5:

很同情你姐姐的处境,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要出示你姐姐的残疾证明,去公证处那做个公正,这样就能由家人代签,或者是申请法律方面的救援,但是当中也是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做好姐姐这边的工作,学着写自己的名字,再去签。。这样一方面能节约经费,另一方面也能更好的和你姐姐做离婚方面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