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工作,劳动合同到底要不要签?

2025-04-04 19:25: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要签订合同的。你们的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就成立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按双倍支付工资,劳动法有这个处罚性规定的。

回答2:

如果公司可以给你交保险的话,就让公司交了。你这种情况,最好拿到一点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你拿到能证明和公司关系的资料后,比如厂牌,公司开的押金条,或者公司为你开的什么证明),以便以后有什么事情的时侯,你能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的,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是要支付二倍工资的,也就是没有签订合同你并不用担心,万一哪天起争议,你还能获得一笔额外收入呢。还有就是信用卡,如果你不能很好控制自已消费欲望的话,最好不要办理,否则很容易就入不敷出了。

回答3:

  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拒签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其中,用工不满一个月的,结清工资即可;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终止劳动关系的前一日止,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回答4:

一定要签哦,要不然走的时候工资没保障,你也没保险吧

回答5:

如果新员工可以签的话,我认为最好是签合同,因为如果以后一旦有什么事了,可以拿着合同说话啊,当然,最好是什么事都没有,劳动合同是我们员工的保障啊!我们公司就是一年一签合同的,所有的问题和福利都体现在合同上,这样以后出现什么问题都可以拿合同说事了,最后祝你工作顺利!
要交保险的,这样给你算工龄,要不然你就没有工龄的,你上的保险企业给你拿一部分钱,还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