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搞清楚,这个烟酒商行的性质到底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合伙企业。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话,签什么协议也没有用,个体工商户根本就不叫“法人代表”,按照民法通则的解释,个体工商户就是经营者本人,是自然人。任何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应有个体工商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说白了,如果不幸买卖赔了,个体工商户是需要拿家产来抵债的。如果是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公司的话,你只担任法定代表人,履行一些法定义务,那到是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