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前称为人民入境事务处,成立于1961年8月4日,初期主要工作是执行海、空出入境管制,打击出入境犯罪活动,签发旅行证件及签证。1965年8月1日,从香港警务处接管了罗湖出入境管制工作。1977年4月20日与人事登记处合并,随后亦于1979年7月1日接管注册总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等工作。回归后,入境事务处增加了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游说各国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待遇,并执行《香港基本法》内有关居留权条文等任务。而入境事务处处长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现任入境事务处处长为陈国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