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证明材料: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五县二区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年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子女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购房落户办理条件
1、只要在合肥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不管面积多大,就能将房屋产权人直系亲属的户口迁到合肥;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合肥落户。
2、在合肥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只要随迁子女未婚,即可一并迁入。但随迁子女必须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上,不是同一个户口的则不能随迁。
3、具有合肥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购房迁移户口的,可同时迁移购房者本人、配偶和已在户内的子女;购房一方的父母(可不受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限制)需在我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含市区外迁入);户内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迁入另一方父母。
4、二人以上共有房,须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出具协议书,申报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亲属在我市落户。
5、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公安机关凭《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办理新房主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专业人士落户合肥办理条件
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且在合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有集体户口)
(1)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应聘到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
(3)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设有集体户口的)。
合肥紧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且在合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有集体户口)
(1)我市紧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2)应聘到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
(3)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设有集体户口的)。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