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受《合同法》保护是有效的,但是,按照《物权法》规定,如果不进行房屋登记,就不产生物权效力。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最大的区别在于:合同不具备对世权,而物权具备对世权。通俗地讲,就是一旦卖方一房两卖,再把房子卖给另外一家,并办理了房屋登记,那么,你将失去该房屋的所有权,只能主张你的债权。欲将风险降至最低,首选履行房屋登记程序。房产不好分割和不能分割是两回事儿,只要有明确固定的分割界线,大多数情况下房屋是可以分割的,能分割的房屋就可以单独进行房屋登记。如果无法分割,这样的房屋最好还是不买为好,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