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修改单规定的基准含氧量,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编制说明,烧结和球团焙烧烟气基准含氧量定为16%。则钢厂烧结和球团实测焙烧烟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16%条件下的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