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收取客户的诚意金(定金)是应该计入“预收账款”呢,还是计入“其他应付款”呢?

2025-03-11 01: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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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定金”与“订金”,两者的帐务处理是不一样的。这由两者的不同性质决定。 \x0d\x0a“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履行前,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应支付的规定数额内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债权的担保。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金。如果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x0d\x0a\x0d\x0a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x0d\x0a\x0d\x0a在账务处理上\x0d\x0a1、收到订金在“预收账款”账户中核算, \x0d\x0a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x0d\x0a贷:预收账款 \x0d\x0a\x0d\x0a2、收到定金通过“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 \x0d\x0a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x0d\x0a贷:其他应付款

回答2:

“定金”与“订金”,两者的帐务处理是不一样的。这由两者的不同性质决定。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履行前,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应支付的规定数额内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债权的担保。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金。如果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在账务处理上
1、收到订金在“预收账款”账户中核算,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2、收到定金通过“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