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公司会计做账!1!1

2024-12-05 0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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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应该是关于销售返利的情况,这里有一个文件规定,不知对你有没有帮助:
国税发〔1997〕167号文件规定:“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依据上述两文件的规定,你公司在收到返利时,应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金转出。
因此,你公司在收到返利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