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签订合同后,买方会因房价下降、贷款未能办理等原因拒绝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买方视为违约。这种情况下买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又该如何向卖方赔偿呢。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违约责任。则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当然,卖方也可以单独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从法定。当然,约定不能违反法定的条款。
违约金视卖方违约行为而定。如果是不可抗力,那违约金也没的陪。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可以得到赔偿。
其次,如果因为交易所花费的一些费用,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比如中介费等。
再次,如果卖方存在恶意的一房多售,你甚至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具体损失视具体案件不同而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中,如果卖房违约,首先应当看买卖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违约条款及责任,如果有,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直接适用该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