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的复印件然后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加盖公章就可以办了呀,这样是和集体户口原件具有同样效力的。
如果你们公司连复印件也不愿意给,你找个人才服务中心,跟他们签个协议,看他们愿不愿意接收你的户口。实在不行那么就只好到公安局报警了。
我也不知的户籍是存在单位还是在居委会。如果存在这些基层组织,你可以请他们吃吃饭,也许就搞定了.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可以根据需要证明的内容,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
户口办理是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工作职责。
具体办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