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是和日本人结婚已6年的32岁的中国女性。现和丈夫有一3岁的小孩。最初,我取得了6个月期限的日本人配偶者的在留资格,经两次更新后,在留资格期限获准延至一年,再经两次更新神基后蔽拍,终于获得了3年期限的在留资格。 听说有一种可以在日本永住的宏瞎羡签证,像我这样的情况,能获得永住签证吗? A:您所希望获得的永住权就是所谓的一般永住权。在日本的居住年数,人管法并没有作为取得永住权的要件予以规定,一般来说,必须连续居住达20年左右。但是,对于像您这样的日本人配偶者(指夫妇一方)来说,连续居住年数只要四、五年即可。 可是这一居住期间要件由于并非法令所规定的,所以将来可能会有所变更。另外,上述期间要件也不是获得永住权的绝对要件。一般来说,人管局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予以决定的。 在此,将人管法上的要件简明扼要地说明一下。 (l)品行端正、善良。 如果您没有犯罪前科以及违反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的行为,可以说您的品行是端正、善良的。 不过,有关这一要件所必要提供的资料,像您这样的日本人配偶者是可以免于提交的。(2)为了维持独立生活,必须拥有充足资产或技能。 即,你们夫妇必须有维持安定生活的经济能力。 具体来说,必须
归化申请
1. 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一般不能连续离开超过3个月,1年合计不能离开超过150天左右。
2. 20周岁以上(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同时申请时帆粗孩子年龄则不限),具有法令行动的能力。
3. 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没有犯罪记录、交通违反。
4. 有足够维持生活的收入或者资产,年收入不少于200万日元。
5. 有进行纳税义务,没有拖欠年金和保险。
6. 能够和日本人正常口语交流。
永住申请
1. 在日本持续生活10年以上,工作满5年以上。申请时持有3年或5年的在留资格。
2. 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没有犯罪记录、交通违反。
3. 有庆轿肢足够维持生活的收入或者资产,年收入不少于300万日元。
4. 有进行纳税义务,没有拖欠年金和保险。
高度人才永住申请
1. 70至79分者,三年后可申请永居誉世
2. 80分以上者,一年后可申请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