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种工作,公司与代理公司签订有底薪和提成的合同,我们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提成而且底薪少,如何维权?

最好解释详细一点,谢谢!
2025-03-09 1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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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即视为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如果劳动者对待遇有异议,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回答2:

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性质是不一样的。你们公司和代理公司之间属于代理销售关系,而你们公司和你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两者的底薪提成制度肯定是不一样的,不用纠结。

回答3:

要求与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