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到10年1月的工资单有没有?请劳动监察查财务账的工资分录。说你“09年11月自行离开公司了,”,那不是真好说明你是他们单位的员工,要求他们提供工资单和考勤证明。要求他们补缴社保费,赔偿双倍工资。你还要拿出你在该单位的工作证明,以便提供足够的证据。申请仲裁。
考勤表没有你自己的签字就是无效的,劳动仲裁和审理的时候你都可以不认!你只要说你2009年11月之后还在上班就行,举证责任在公司,他说你09年11月自行离开,就得证明你2009年11月自行离开~没关系的,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