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别人报大年龄办的 明政也没有本人的签名 请问这样的结婚证具备法律效力吗

2025-04-07 02: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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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本人到场了,表示了登记结婚的真实意愿且到了法定婚龄,民政通过审查颁发了结婚证,这样的婚姻虽然存在了暇庇,但一般视为有效婚姻,签字只是一种确认程序(在姓名上留下指纹也可以是确认)。如果本人没有到场也没有签字领取的结婚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行政诉讼撤销。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本人没有到场,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是婚姻登记存在瑕疵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1]18号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