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首先明白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或依照职权,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以避免财产在案件审理期间被转移、隐匿、损害,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种类: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第一项:一定找好财产线索。(财产所在地、性质、限额;冻结银行存款不仅需要提供账号,还需要提供开户行及其所在地;)
第二项:准备担保。自有财产提供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函、保险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银行保函。
第三项:诉中财产保全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与案件的管辖不同。此时本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因为有采取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并实际采取了财产保全而取得了管辖权,此系特殊规定。(2)申请人起诉也并非只能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而是有选择权。(3)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因诉前财产保全而取得管辖权的限制。(4)当事人申请财产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30日)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保全范围:限于与诉讼请求价值相当的范围,与案件相关的标的物。
财产保全期限:银行存款不超过1年;动产不超过2年;不动产、其他财产不超过3年。
先于执行:
第一,明确先于执行的案件范围: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的那件;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第二,满足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法院认为当事人有必要提供担保的,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的。程序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可以在起诉时一并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