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雷蒙德·钱德勒,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相逢恨晚!这是我在读了他的作品之后萌发出来的真实感觉。为什么呢?一句话:书真的是太好看了,故事设计的好,文笔更好!也正因为这两个好字,我才会悔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晚才读到他的作品。
和那些先闻其名后读其书的作家所不同的是,在没有读到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这倒不是因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名头不大,而是因为我的阅读范围实在是狭窄到近似孤陋寡闻的地步。在接触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之前,我所阅读的作品是有着严格的划分,一类是严肃文学作品。这类作品由于需要我在阅读的时候进行思考,因此就选择在家里阅读;另一类是消遣文学作品(像武侠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等)。这类作品带给我的就是一种感官上的刺激,只需了解剧情是如何发展、结局为何即可,因此一般都拿到单位在工作之余阅读。可是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却打破了我的这种阅读划分。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在题材上因为写的是侦探小说,应该属于消遣文学的范畴,可是作品中的思想主题以及语言风格却是严肃文学的范畴,而且绝对是属于一流的行列。因此,当我听到有人评价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是“以侦探小说而被载入经典文学史册的大师”时,我并没有觉得这些称赞有丝毫的夸张与虚假。的确,雷蒙德·钱德勒绝对受得起这些赞誉。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识雷蒙德·钱德勒的情景。
那是五年前的一个夏季的夜晚。我像往常一样,去居所附近的一个旧书摊上淘书。就在我眯缝着眼睛,希翼着能够淘到一册或几册中意的书时,一本名为《外国现在惊险小说选(第一集)长眠不醒》的书面有些卷皱的书吸引了我的视线。由于在此之前,我已经对侦探类型的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拿起来略作翻看。这本书一共收录的四部小说,分别是雷蒙德·钱德勒的《长眠不醒》、艾勒里·奎恩的《上帝的灯》、加德纳的《红吻痕案件》以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十个小印第安人》(又译《无人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