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法提供交强险标志的,除扣车补办保险外,还同时处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按6座以下家用轿车1050元的保险费计算,罚款额为2100元。而使用伪造、变造保险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除没收假标志、扣车外,还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路机动车未粘贴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可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行驶时没携带或没在车上粘贴保险标志的车主,交警可处200元罚款、记1分。
会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