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最好按法律条文一样

2025-02-26 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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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以捏造的事实作为借口,使用暴力当场胁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写下欠条的行为定性,涉及到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性质区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敲诈勒索罪时,需把握好威胁或者要挟这一特征。依据常理,实施威胁或者要挟需要基于一定的借口或者事由;其次,行为人会表明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以达到强制被害人的效果;再次,尽管行为人表明的侵害行为可以是当场能够实现的,也可以是日后才能实现的,但整个敲诈勒索的过程相比抢劫平和得多,敲诈勒索的构成需要能够反映行为人向被害人施加精神压力的交涉过程。最后,敲诈勒索行为人实施的威胁或者要挟给被害人带来的精神强制具有一定的时限性,行为人对财物的控制非当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相比,抢劫罪客观方面多样,包括暴力、胁迫、其他等方法。而以胁迫方法构成抢劫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以立即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二是威胁的目的是当场夺取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