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知道您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指什么呢?
如果说,离职之后领取的期限的话,那么,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如果您说的是缴费期限和领取的时间,那么就是如楼上所说的那样: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依此类推,但最高领取期限为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60%-80%。
深圳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把非深户也纳入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喜有忧,喜的是非深户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忧的是待遇降低了,领取门槛提高了,缴费也增多了。对于非深户来说,如果在2013年1月1日以前没有补交,非深户到目前为止只能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
1.
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事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失业基金帮失业人员交二档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旦粻测救爻嚼诧楔超盲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规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