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全费什么时候一般要在法院放多久?执行到哪个阶段才可以退回?

2025-03-04 00:16:0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房屋保全费是无法退回的。
  如果被执行人就这一套房子,还不能拍卖还款,
  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法释[2004]15号)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保全费其实就是为了保证在判决后够顺利执行而交纳的申请费用。根据《诉讼费用收费办法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一定要提供担保,也就是法院让你交纳的保证金。而诉中保全法院也可以不让你提供担保。保证金的作用是来保证你申请保全的正确性,你要是申请保全错误了,还要赔偿对方的,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申请错误的,所以保证金会退给你的。保证金的交纳是以你要求赔偿的数额而定的。

回答2:

你得仔细说一下情况。关于债务,涉案这么大的金额是不是必然能够胜诉。如果不能胜诉错误保全了损失更大。

回答3:

你可以写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如果财产保全造成你损失,你可以向原告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