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件事想请教您。我从公司离职后想自己开公司从事以前的行业,是否违法,老板说要告我,合理吗?

2025-04-30 0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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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其附件中没有约定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那么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受竞业限制,可以到与用人单位经营或者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敬业限制条款,那么这一条款是否生效还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经济补偿,同时,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另外,只要你参加工作,用人单位就要发放工资,如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以留言给我。

回答2:

你可以辞职,结束劳动关系。涉及赔付、同业禁止的问题,看你原先签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是怎么写的,如果没有写,就是没有限制。如果有劳动禁止条款,那么老板确实可以告你。你可以等禁止时限过了再去上班,或者赔按合同赔老板一笔钱,然后就直接去上班。在实际操作中,多数靠赔钱解决问题。

回答3:

你虽然离职,但是你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你首先要做的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你主动提出的辞职,公司可以不给你经济补偿金,但是工资还是不可以克扣你的。
如果你确定没有保密协议,你就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
如果公司执意要求你不可以从事这个行业,你可以要求其在两年内给你金钱补偿。

回答4:

竞业禁止!你劳动合同你认真看了没?上面有没关于这个的。没有的话,应该不违法吧
有权追究你的责任,不是有权不放你的走,那不成“绑架”拉!当然“可以扣发”你的薪水。穿小鞋嘛,你懂的!发小量薪水。按照规定可以参照同行业申请劳动仲裁。当然这都是扯淡的。
他不会辞退你的,要不他补你钱。当然这也是幻觉。本地企业很难得一见的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