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对于自己的主张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延的证据、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仲裁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不安排工作应该按照“放假”处理,你得收集相关的证据。
1单位不给你安排工作的原因;同事的证人证言;领导要求你放假的电话录音;4.其他可以证明单位故意不安排工作导致你旷工的证据。
根据以上,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主要看你能否找到以上证据。
你好,首先得要你自己没有旷工行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