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是首先通知犯罪嫌疑人,其次是犯罪嫌疑人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如果警察哪里有律师登记,会通知律师,律师如果没有登记,就通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