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接收函是新单位开具还是原单位开具?

2025-02-24 16: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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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积金接收函是新单位开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回答2:

准确的说,住房公积金接收函是由新单位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程序:

1、单位指定专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转出单位经办人需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并及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为职工办理单位内部封存,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所属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2、集中封存户人员,可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转移开户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内容包含转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转入单位编号、转入职工编号等信息)办理相关业务,需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二、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时限:

职工与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特别提示: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及转移手续。

资料来源:http://www.bjgjj.gov.cn/bszn/gjjbszn/201606/t20160623_3905.html

回答3:

回答4:

新单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