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上述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发放的安家费要并入到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目前对于安家费的国家统一规定,能够查询到且仍然有效的为下列文件: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能否免税有自己的执行口径,如广东地方税务局的口径:对政府部门和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而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有明确规定之前,暂参照“高等院校发放给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征免税问题”的规定执行,即:个人取得一次性安家费不超过5万元的,暂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的,其超出部分可按签约期限(不满1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超过10年的按10年计算)进行平均分摊计算。
上述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博士研究生。
建议还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为妥。
安家费补助规格: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
2、如果是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知识延伸: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上述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发放的安家费要并入到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