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秋各国纷纷变法图强,封建制经济超越奴隶制 经济。生产力的发展破坏了井田制, 使分封制失去了继续存在下去的经济基 础。
(2)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到春秋时期,铁器和牛耕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私田被大量开垦,井田制趋于解体。
井田制,就是把田地分割成“井”字形,一片一片的。
井田制之前用的那种群体奴隶劳作制度,没有积极性,大家想,反正种好了种坏了,收成都是集体的,费那劲干啥?而井田制之后,每个人在自己的片区内,除了一定的税粮以外,剩下的都是自己的,那自然就愿意上心了。
分封制的基础是奴隶,而封建制的基础是农民,其中的区别,就是一个生产力。而生产力和劳动积极性上边已经说了。井田制的初期就是“包产到户”,而对于奴隶主来说,是无法接受把土地给农民这个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