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罗定县政府接管泷江医院,改名为罗定县人民政府卫生院。院长陈守序。1951年,罗定县人民政府接办“博爱医院”。1953年5月罗定县政府将“博爱医院”与“罗定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合并改名为“罗定县人民医院”。首任院长李婵。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医生1人,助产士1人,护理4人,药剂1人),设有床位30张。1956年罗定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并入“罗定县人民医院”,院长陈守序。有工作人员30多人(其中西医生4人,中医5人,护理12人,药剂2人,检验2人),设有床位7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