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车辆驾驶越来越普及,不少人都选择报考驾校考得驾驶证,但是驾校需要审核报考驾驶证考试者的是否符合报考驾照的资格,防止吸毒人员驾驶车辆,减少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对于有过吸毒经历的人来说,三年内有吸毒史能考驾照吗?下面就和律图小编一起来看一看相关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三年内有吸毒史能考驾照吗
三年内有吸毒史的人,需要开具派出所的证明,规定是需要在接受强制措施之后满3年,才可以再次申请办理驾驶证。申请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规定,在驾考或换证前,法律强制申请人必须进行体检,没有以上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身体方面没问题,才能持证开车上路。
根据规定,驾考前要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格中身高、视力、辨色力、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等体检项目,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医生签字。至于十项禁驾疾病,由申请人自己填写。他们主要看申请人的体检表有无医院盖章签字,对体检内容公安机关不做抽查,因为没那个能力和条件。若发现有人故意隐瞒病情,将吊销其驾驶证。他提醒说,如果隐瞒病情,且在驾车过程中因突然发病而导致交通事故,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关于三年内有吸毒史能考驾照吗这个问题的解答,可以看出有吸毒史的人三年内是不能报考驾驶资格证的,但是戒断满三年的人并且通过了相关的检测,考取驾驶证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然而,如果有驾驶证的人如果毒驾,那么他的驾驶证将会被注销。为保证出行安全,一定不要酒驾毒驾。
不需要申请 不需要证明 去派出所让人给你查下吸毒动态管理档案 当前管控状态只要显示戒断三年未复吸 就可以考了 我是被抓过一次过了三年系统自动改的 今天刚拿驾驶证 中间没有任何阻碍 从被抓到现在三年零两个月
如果你不说吸过毒车管所一般报名的时候不复核档案发驾照的时候才联网复核 所以可以提前一年报名过了科目二停止考试 等三年满了达到条件可以继续考 我就这样 2013年9月被抓 2014年2月报的驾照 过了科目二中间发现不能出证 停止考试 记录满三年了 2016年11.02继续考科目三 11.09考科目四当天拿证 拿证只用了10天
成功戒毒三年后需要申领驾照的,应当由派出所、社区出具相关证明,解除动态监管才可以办理。 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只要吸毒史超过三年就可以考,报考时必须提交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的证明。这个证明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开。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
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吸毒会被注销驾照,戒毒满三年可以重新领取。要先去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就可以申领驾照。
有吸毒史怎么换驾驶证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社会戒毒三年以上,可以在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方可重新申领驾照。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申请驾照的情况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吸毒三年后考驾照流程吸毒驾照注销后,需社会戒毒3年,取消动态管控后方可重新申请驾照考试。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要派出所、禁毒大队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后才能报名。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报警了,并且可以申领驾照。具体参照以下流程:办理流程之一:车管所先发核查函车管所出具《吸毒驾驶人核查函》,传真或寄送至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核查单位应在接到核查函后尽快完成核查工作,出具《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
办理流程之二:派出所出具意见《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先由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意见,载明其个人情况、吸毒行为记录、戒毒治疗记录、需办理驾驶证业务内容等。办理流程之三:禁毒大队核查管控信息吸毒人员携派出所出具的《意见表》,到所在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进行核查,同时申请毒品尿液检测。禁毒大队对该吸毒人员在《吸毒人员库》中当前的管控现状等信息进行核查,并打印其动态管控详细信息,加盖公章后提交车管所。办理流程之四:科技部门尿检至少三次禁毒大队对吸毒人员的毒品尿液检测,要不定期抽检至少三次,每次检测间隔时间至少要在七天以上,并由科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禁毒大队出具意见,并附历次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