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先交执行费,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盯纤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扩展资料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侍则胡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老拦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政府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不用,由法院执行,费用是被执行方交,并且因执行过程中,被执行有不配合行为,恶意转团绝笑移产才,干扰办案情况时,法官可现场下达拘留权,由执行法警依法对干扰办案人员进行行政宏饥拘留,如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过激行为可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去是先交钱后执行塌含,现在不用交钱,申请人持法院审理手续,到执行局申请即可。
是的,法官会肆首蠢通知申请人先去缴裂陪费,按申请执行金额芹明计算。这笔执行费最后再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再到法院办理退款。
申者悔请强制执行要颤凳什么钱茄嫌旅
请问,16000元交强制执行费是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