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双方的事情,不存在一方“备案”的责任;同时,交通事故的处理没有“备案”这么一说。交警部门不是“档案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正确处理的办法是两个:轻微事故现场可自行协商处理;非轻微事故应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