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该规定要求执法部门不要再把以下行为归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称县级以上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你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里经营上述商品和服务,不用办理营业执照,并不等于你在其他地方经营上述商品和服务就一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并不是说你不能在其他地方摆摊设点,只要法律没有禁止,你在其他地方摆摊设点也是可以的,但具体还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