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耕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如占用耕地建房,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具体审批办理流程为:
农户书面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政府组织部门联审联办->乡镇政府予以批准,发放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特别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有的朋友抱着“只要房子建起来了政府就不敢拆”的心理,争相私自占地建房,其实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代价还是蛮大的,所以大家还是不要心存侥幸。
农村土地除了宅基地之外是不允许盖房子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耕地保护,只允许在粮田范围内建设非永久性的生产用房,比如暖房的附属,不能盖永久居住的房屋。
所以,楼主说的办盖房手续,可能是违反了土地使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是不可能事先办什么合法手续的。当然,也可能楼主当地有特别的政策。这个要看楼主所在地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了,但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先上车后补票,盖了房子再补办相关手续。
一般情况下,农村建房的申请程序是先向村委会提出,然后报请乡镇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批。